不看連結的朋友,事情是這樣的:有一名在中大政政系的「兼任」講師,在六四集會中,不知為何不滿「網.政.廿一」派給他的傳單,然後將傳單「粗暴地塞回」派傳單者的手中,當時,另一名目睹此事的義工大叫:唔要姐,唔駛咁呀?之後,該「兼任」講師離開後又折返,並「舉起拳頭作打人狀」朝該義工走去,但被人喝止。
事實是否如此?不知道。因為「兼任」講師的解釋中亦有另一個版本。
但李偉儀在成報專欄中的一段話,令我想起一些事。李偉儀指:有朋友警告我,說這位企圖打女人的候選人,對於有人評論他,向來顯得十分敏感,經常聲言要告人誹謗(雖然未有落實)。若我把事情寫出意見,他的反應必然很大,我會招來麻煩。
早前亦有認識的網友被這位講師招惹,而「兼任」講師更聲言會揭出網友的瘡疤,但最終卻不了了之。我相信該網友並無瘡疤可揭,或者該講師本意是「恐嚇」網友,但最後網友不為所動,在苦無證據之下他唯有失憶。
可惜的是,這位「兼任」講師是本人的同系師兄,兼任的是本系科目,他近日亦有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。對於一位如此操守的人,我不願再見到他在系內任教、更不會支持他參選評議會。前車可鑑,寫出事件的人一定會招來麻煩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