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周刊今期以此為封面:14 歲Cream 初熟,並刊登該女藝人一張「濕身」照,就正如其他女藝人的性感寫真一樣,有點「意淫」。但要注意,主角只有「14 歲」。
一直我都不反對以性感寫真為封面,只要那些照片沒有違反有關法例,無論照片如何露骨意淫,其實都是「耐佢唔何」。但究其以性感女郎為封面,目的都不離兩個。一,令人認為該女藝人是性感的,從而對她產生好感;二,以性感照片吸引讀者的眼光,在界線之內越露得多越好,越誘人越好,吸引讀者購買。
在性感背後,離不開的都是一個「性」字。
試問,當看到一張「性感」的「濕身」「意淫」照片時,坦白講,大部份男士第一時間都會聯想起「性」。而這些「性」,可以是欣賞女主角的身體、或者幻想與女主角有身體接觸,更甚的,就是與女主角發生性行為了。如果要投票選舉你最想非禮的女藝人是令人有性幻想,一個性感的封面更直接鼓勵人產生性幻想。
如果以上邏輯是成立,將「性感」的「濕身」「意淫」照片投射到一位只有十四歲的小朋友身上,是否又在鼓勵大眾去欣賞十四歲小朋友的身體?幻想與十四歲的小朋友有身體接觸?更甚的,就是與十四歲小朋友發生性行為了。如果投票選舉你最想非禮的女藝人值得投訴封殺,鼓勵孌童又是否更加可恥?至少,非禮選舉中的女藝人都年滿十六歲。
不明白她的父母為何會認為拍下這些照片、登出這些照片是沒有問題;難道他們會想女兒在十四歲就成為別人的性幻想對象?我並不是什麼衛道之士,但請不要跟我說那封面是藝術!
如想投訴,可以:
.致電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報刊註冊組二十四小時投訴熱線:2676 76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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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為何這樣傷害一個14歲身的小女孩呢
?
;而香港的蘋果卻這麼令人討厭






